河长制发展现状 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通用5篇)

小编: 念青松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河长制发展现状 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篇一

xx镇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 一、强化水资源保护行动 1.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区域用水计划管理。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镇城建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2.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xx省行业用水定额》,加强用水管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取水户规范化“一户一档”建档工作,完善日常监管预警机制。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镇城建办镇农技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3.进一步巩固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回头看”成果,进一步规范监管,加大监督监测力度,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城建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二、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行动 4.加快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步伐,持续抓好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各阶段工作,切实整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面貌,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全面摸清农村河湖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2020年年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直镇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行动 5.加大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大工矿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强化工业集聚区监管,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正常运行。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镇工业办公室 配合部门:镇直镇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有关企业 6.继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牵头部门:镇城建办 配合部门: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7.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确保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全配套。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年全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88%,化肥利用率达到39%,全镇农药使用量与基期相比降低1%,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牵头部门:镇农技站 配合部门: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8.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推进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全覆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镇城建办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9.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将河湖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确保完成改厕任务。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湖周边环境。

牵头部门:镇农技站、镇城建办、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环保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五、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10.加强水利工程控制运用和河湖水量水位调度,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探索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11.严格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大力推进以xx河xx段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以及电、毒、炸鱼专项执法。严控河流、湖泊投饵网箱养殖。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提升增殖放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

牵头部门:镇水产站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林业站、xx派出所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六、加大执法监管行动 12.继续落实《xx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整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开展“蓝盾2020”、“清江清河”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打击采砂领域黑恶势力。加强采砂船只管控,实现xx河xx段无非法采砂船只,全部拆除境内采砂船只。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公路站、xx派出所、镇工业办公室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13,组织加大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和污水垃圾,以及船舶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措施装载油类或有毒货物行为。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 配合部门:镇公路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14,持续开展《xx省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加强涉河湖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加大对,xx河、xx段等重要河湖、重点河段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理整顿非法设障、围垦湖泊、侵占水域等行为。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农技站、镇公路站、镇林业站、xx派出所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15.加大对河湖巡河巡湖巡查暗访力度,把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作为巡河巡湖的重点,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牵头部门:镇河长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镇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镇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湖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汇报

河长制自查报告

河长制发展现状 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篇二

人士监督。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联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报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___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___结构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所辖___条县级河流均由乡党委书记任乡一级河长,所辖___公里以下乡村级河流有___条,乡一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河长,由河流所流经村庄村书记任河流具体负责人。

(三)印发了《___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东方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乡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乡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五)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活动,河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河,村书记至少巡两次河。二、存在的问题(一)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乡、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河道治理资金短缺。有些河流从未整治过,在我乡的排查中也凸显了出亟需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乡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镇范围内共有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其中市级河流郁-___又称后--___河,在我镇范围内全长约___km。上游接___省利川市文斗乡长顺村,下游接石榴乡、联合乡。流经连湖镇___个村、社区。河流经过我镇场镇范围,是我镇唯一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分布在七个村社区,均为溪沟,最终汇入到郁--___。

河长制发展现状 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篇三

益阳市河长会议制度

为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v^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河长工作会议、河长专题会议、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市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或重要讲话经市级河长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市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县(市)河长承办。

第一条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级副河长或市河长办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相关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人和联络人。

第二条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第三条会议由市河长办或市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市级副河长或市河长办主要负责人确定。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研究提出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河长、副河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第五条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别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五项制度之二

益阳市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定期公布河湖保护管理情况,根据《^v^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包括信息报送、信息简报和信息公开制度。

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市河长办,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

河长制发展现状 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篇四

到20xx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污染物各年度减排任务,辖区内流域水质明显改善;闽江沙溪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有关县(市、区)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

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对于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道路穿越的三元区、永安市,要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对于保护区内仍有居民,存在农林业面源污染的沙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等,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步实施水源地生态移民。

特别是三元区要启动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加快建设东牙溪水库水体生态修复第二期工程;组织对影响东牙溪水库水质的家庭式制笋作坊进行整治;在保护区外引进笋制品生产企业,引导竹农调整现有毛竹产品结构,多生产鲜笋和毛竹,减少笋干生产造成的污染。

清流县、宁化县要组织划定清流严坊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健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对于县城未建成备用水源的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成。

河长制发展现状 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篇五

为落实^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强化工作落实,争取到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长效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统筹考虑省域内的林草资源特点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是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特殊性,划片分区,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

各省可分级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草长或林(草)长(统称“林长”)。村级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村级林长。具体名称和分级,各省可根据本辖区林草资源的具体情况确定。

各省总林长对本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二)明确工作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设立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林长办”),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是省级林长制的实施、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本区域内林长制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横向和纵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

根据“十四五”等相关规划,到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贯彻《意见》要求,将上述指标和以下主要工作任务,依据各地资源禀赋特点,分解落实到各省,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生态保护修复,支持保障政策,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情况等。

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把握进度安排。各省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已经开展林长制改革的地区,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实施的地区,争取到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围绕《意见》提出的“五个加强一个深化”,结合本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林草治理情况,紧扣目标要求,突出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突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突出精准提升、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意见》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不断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落实《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切实贯彻^v^、^v^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解决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实施保障等;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